2024-03-26 03:53:46 | 起点排行榜
2020年4月8日后,在深圳新购买的电动二轮车必须符合《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GB17761-2018)方可实施备案,对新购买的
电动摩托车
一律不得实施备案。
注:电动摩托车整车编码首位字母为“L”。注意:电动车备案试点期间,深圳
超标电动车
也可备案。
超标电动车将不能上牌:
2020年6月15日起,
宝安区
和光明区超标的电动二轮车将不再予以发放黄色过渡标识的车辆仍可继续使用。
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违反规定,
市场监管
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根据《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在深圳电动车上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生产的电动车需要符合新国标《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标准;
2、对于符合新国标标准的电动车,深圳市的居民持深圳户籍身份证或居住证即可办理电动车备案,发放可以长期使用的白色标识;
3、对于超标的电动车将不再发放黄色过渡期标识,直接将超标车辆淘汰。
驾驶电动车上路行驶的条件
1、驾驶电动车上路行驶必须佩戴头盔;
2、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km/h,总质量不得超过55kg,额定功率不超过44W;
3、电动车必须要带有脚踏板;
4、如果以上要求都不符合,则证明电动车是属于超标车;如果速度和功率超过了以上所说数值,就被认定为电动摩托车,它属于机动车管理的范畴,在深圳不允许上路。
外地人在深圳买电动车需要符合取得增量指标的条件,才能参加摇号申请增量指标。
一、外地人在深圳买电动车取得增量指标的条件:
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1、居住地在本市,包括下列情形:
①本市户籍人员;
②持本市有效的
居住证
,且已最近连续2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
基本医疗保险
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③驻深部队(含
武装警察部队
)现役军人;
④近两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地区居民、华侨;
⑤在本市办理签注或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
台湾地区
居民或外国人。
2、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或以上的
机动车驾驶证
。
3、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
下列情形不视为名下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
①名下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被盗抢,按本细则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已失去就此车申请其他指标资格的;
②名下有本市登记的机动车,2017年12月31日之前被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登记管理系统标注状态为“达到报废标准”,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的。
4、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5、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行为。
二、外地人在深圳买电动车需要提供的材料:
1、为
公安机关
核发的有效签注或居留许可和本市连续居住满2年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
2、个人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表(内地居民、驻深现役军人和
个体工商户
)
3、有效的驾驶证和
身份证
。
三、申请增量指标上牌照的流程:
1、申请(即时)
申请人登录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官网提出申请。
2、审核(16天)
申请人提出增量指标申请后,指标管理机构应当将其申请信息发送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的信息进行审核。
3、查询结果
单位或个人对相关部门信息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信息核查部门提交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经复核,异议成立的,信息审核部门应当反馈申请人和指标管理机构,由指标管理机构纳入下一次配置。异议不成立的应当说明理由。
4、领取指标证明文件
申请人可以在指定网站领取指标证明文件。
5、取得的增量指标
个人可以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通过摇号、竞价方式或者直接申请取得增量指标。起点排行榜
扩展资料
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
指标有效期为六个月。指标获得者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以摇号方式获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指标获得者两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
以竞价方式获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指标获得者放弃使用或者逾期未使用的,已缴交的竞价款不予退还。
参考资料来源:
广东政务服务网——个人、单位参加摇号申请增量指标
参考资料来源: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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